Tuesday, October 6, 2009

回应 – 神学与电影的关系:彼此丰富的途径

笔者一口气读完这篇文章。让笔者觉得汗颜的是,文中所提及的电影,只有一部是笔者有看过的——《受难曲》。可悲的是,唯一一部看过的电影,也被梅氏评为『近乎掉进了色情的陷阱』。梅氏在本文里提供了判断电影优劣的四大准则——色情、宣传、琐碎,以及煽情。拥有以上元素之一的电影皆属『劣等』。此外,梅氏认为肥皂剧『无论从哪一个层面来看,都算不上是好的艺术』。笔者的回应如下:

  1. 梅氏希望基督徒可藉着影评,将基督教故事的价值观与世界的观点进行对话与交流;却依然活在自己主观的电影世界里,把电影分为优劣两个等级。笔者认为,若基督徒只对『优等』的电影作出评论,而把所谓『劣等』的电影置于一旁;这样的做法不单不能与世界对话,更会二分化地把基督徒与外界隔绝。
  2. 笔者要强调的并不是电影的『优劣』,而是该部电影有多『深入民心』。如果香港的基督徒电影评论从来不提及《黄飞鸿》、《警察故事》、《古惑仔》、《精装无敌追女仔》,以及《黑社会》等电影;只谈《甘地传》或《曾经深爱过》,这样影评很快就会被淘汰。基督徒若对所谓的『劣等』电影不闻不问,就不能发挥光盐的效应。
  3. 笔者认为若基督徒只对所谓『优等』的电影作出评论,实属锦上添花。在原本已经看来很有教育性以及启发性的电影,基督教的声音或许只是一个点缀品。反观,在作者所谓的『劣等』电影里,不是更需要基督教的价值观的介入吗?
  4. 梅氏挑战神学家研究华语电影,却抹去及批评华语电影界里最真实的生活写照:喜剧、动作、中国历史,那试问神学家必需朝什么方向走呢?梅氏在提倡研究华语电影的时候,甚至不提及一部华人或亚洲『出产』的电影,实在有欠妥当。唯一的 “华语片”《喜福会》亦是改编自出生于美国的华裔作家谭恩美(Amy Tan)的作品。让笔者惊讶的是,梅智理在香港那么多年,难道没有观赏过一部让他觉得是『优等』的电影?
  5. 由于课堂上已经积极地评论梅氏对『肥皂剧』之看法,笔者逐不在此赘述。笔者要关注的是,其实梅氏的焦点专注于电影,或许太过于狭窄。笔者认为或许还可以把视野扩张至比电影更深入民心的大众传播媒体(mass media)。如类似Survivor Series Game Show、香港流行的《美女厨房》,或Ben 10等(只是一些例子,大众传播媒体涉及的范围更广)。
梅氏不明白为什么他身边的人不喜欢《喜福会》。对笔者而言,如果今天某人邀请笔者看电影,一部是《吓到笑》,一部是《死囚168小时》。笔者肯定会选《吓到笑》,原因很简单:《死囚168小时》,『显』咯!

2 comments:

Unknown said...

有点长,“派写”。

思问者 said...

或许你也可以提一提,梅氏没有看见的香港电影中演员的学历决定了他们的素质那一面。

曾经看过一篇论文,作者谈的就是长久活在鸽子笼中的中下阶层出身演员,如果不自己长进,很快就会变成拖累电影的思想表达的包袱。

这当然可以举一反三,以某些活在思想鸽子笼的对象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