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7, 2009

政教「分离」或「合一」?

一次短篇小说大赛规定作品要涉及政治,宗教、性以及悬念。

结果得金奖的小说是这样的:

上帝啊,女王怀孕了,谁干的?

相信大家都读过这一则笑话。笔者在想:如果一国的首相祷告,算不算是某层度的政教“合一”?也许我们会认为政治人物参加崇拜或祷告,那是属于“私事”。但我们不能否认个人对宗教的热诚或坚持,会影响他的处世方式。奥巴马总统就是很好的例子,他的施政方向也受到一些牧者的影响。如果有一天奥巴马在崇拜中,听见有关“和平”的信息,而决定把美国所有的军事武器毁掉,不再打战。这样看来,政治人物参与崇拜就不算“私事”了。为此,政教分离合一,该如何定义呢?

有关阅读。。。

有关学问,《礼记中庸》第十九章中提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并非要求读者囫囵吞枣地阅读;而是表示读者阅读再多的书籍,也必须将所得到的知识进一步仔细地审查、严谨地思考、并且明确地辨别,然后方可实行或应用。


阅读是一个「主动式的思维活动」,而不是被动式的吸收过程。笔者假设阅读者基本上已掌握两方面的知识——语言上的知识以及与该读物有关的一般知识。为此,读者才会「主动」并有目的地去阅读以获取相关资料。而在阅读中,读者已掌握的知识与新的资讯产生相互的作用,形成了作者与读者的交流。透过写作,作者把他或她所要表达的资讯传递给读者。透过阅读,读者以本身所掌握的知识尝试诠释或解读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读者也必须考虑到作者所处在的环境、文化、背景,以及有关经验,以避免对作者的原意产生误解。

回应 – 跨越边界:希伯来《诗篇》与中国《诗经》对人性的想像

笔者觉得李炽昌从《诗经》与《诗篇》的跨文本平行阅读,并尝试以剖析两个文本的哀歌形式,进一步探讨人性课题,实属创意并十分贴切的。哀歌即人类对「天」或「全能者」的呼唤,并展现了人性最真实的一面。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里受恶势力的欺压,很多时候哀歌就反映了诗人对所处的境况感到哀叹、忧伤、怨恨,或苦毒等。这一切都在哀歌里赤裸裸地展现出来。

笔者深深体会到人总是在困境和挣扎中,才能看见自己的渺小与无助,才会懂得去寻求那一「天」或「上帝」。这似乎是不争的事实。在欢乐中、在舒适的环境里,就忘记了有那么一位至高者的存在。

面临功课压力的神学生,是否会转向「天」?当面对讲师的“逼迫”时,神学生是否也像《诗篇》与《诗经》的诗人一样发出说不出的叹息呢?

回应 – 钟志邦《政教分离是个神话?》

本文只是回应: “政治分离:新加坡的小个案”, 《政教分离是个神话?》,(钟志邦著;香港:研道社,2009): 167 184

其实笔者并不觉得钟志邦的立场模棱两可,只是处理得比较谨慎。在引用实例方面作者处理的非常小心,常常会看见:「本文引用这个例子的目的。。。」、「上述三个论点是要说明。。。」毕竟新加坡人写新加坡事,还是小心为妙。再者,钟志邦已经申明他只是「尝试尽量客观地说明新加坡政府处理『政教』问题的方式」,所以不能主观地提出见解或具体的评论。

虽然如此,笔者觉得作者带出一个很重要的信息——什么是「政教分离」?什么又是「政教合一」呢?新加坡的例子到底是分离还是合一?所谓的「分离」是否意味着政治领袖们不能干涉宗教机构的运作或活动,即使该宗教组织威胁着国家的安全与安宁?抑或宗教人士不能参与任何政治活动,包括给予建设性的意见与评论?宗教人士只能在政治人物打压人民的时候,保持静默或祈祷?政教「合一」或「分离」需要被定义,而这时一项极富争议性的艰巨重任,笔者不在此赘述,也无法在一个帖子尽述。

马来西亚的独特性,在于她是一个拥有多元种族和多元宗教的社会,而两者的关系是密切的。在宪法的定义下,所有马来同胞都是回教徒,而86.6%的华裔同胞是佛教徒,84.1%的印裔同胞是兴都教徒[1]。为此,当政治领袖在面对不同的种族的议题时,也等同处理各别宗教群体的问题。笔者认为政治与宗教处于一种互相取利的互动关系(interaction)里,科学上称作Symbiosis mutualism。在大自然接里,算是一种和谐的生存方式,置于政教是否可能以此“生存”,又是另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o(_)o



[1] 周建基:《马来西亚宗教导论(壹)》(芙蓉:马来西亚神学院,2009),页4

回应 - 圣经研究与公共神学初探《创世记》中的公共性与《妥拉》中的立国精神

《圣》文好比《开放的文本》[1]的缩影,抑或《开放的文本》更深入的解释了《圣》对圣经研究与公共神学的初步/基本概念。笔者甚至认为,若读不懂《圣》的读者,更需要《开放的文本》成为您的指引。


谢氏除了要藉此思考、梳理甚或建构汉语基督宗教的公共神学之外,更无形间为我们敲响了现今教会建构及落实公共神学的警钟。在探讨继续探讨下去前,笔者认为必须先认同的是圣经研究的公共性之可能。若圣经研究只是私有化/只限于基督见群体的一种学术活动,那么圣经与公共生活之类的谈论将显得毫无意义


笔者认为,谢氏对创世记1: 26 31皆趣性解读,在学术上系属革命性及创意性的论述[2]藉着神、人关系的建立,而设立了『生养—治理—管理』的基本生存法则。这生存法则是给予全人类的,并不为某一族的人私有。虽然创世记的叙事里,规则似乎渐渐地从全人类,演变成一个人/一个族群。但神最终的关怀仍公共性及普世性。


圣经研究与公共神学初探《创世记》中的公共性与《妥拉》中的立国精神接下去的部分就具体地分析了这一点,无需在此敖述。



[1] 谢品然:《开放的文本》(香港:研道社,2009

[2] 谢品然:《开放的文本》(香港:研道社,2009),页7 - 12; 28 - 36。

Tuesday, October 6, 2009

回应 - 专业精神VS专业主义:牧者的召命、品格与训练


将传道人比作专业人士,或说传道工作的专业化,是否代表传道人的雇工化,教会的机构化?果真是自然的后果吗?其实梁家麟所谓的传统传道和“现代传道”也同样面对雇工化的问题。教会的『聘用』或传道人的『工资』,就如梁家麟所说:『一直是一个富争议性的问题』。由此可见,『雇工化』不是『专业化』的产品;而是一直都存在着的问题。

话说回来,传道人的工作曾几何时变成一个职业呢?笔者认为,“专业化”其实是个人或教会群体怎么去定位传道人的身份。例如,旧约圣经里:

大祭司可以被看为CEO

其他祭司就是总经理;

利未人也就是员工;

圣殿或会幕就是他们的办公室;

以色列民就是他们的顾客。

以一个企业的组织去定位旧约中的神职人员,并没有冲突,他们有同样的功能、同样的运作模式、同样需要专业知识等。首席执行员——大祭司只是在执行上帝给他的任务。笔者认为“专业化”并不一定存在,仍在与信徒如何去看待牧者或传道人?是圣职人员抑或首席执行员?传道人本身又如何定位自己?若教会或传道人带着“专业化”的视角去看待传道工作,而这一份需要召命的圣职就会被“专业化”。

笔者思忖着另一个问题:所谓的“专业化”是否也将间接或直接地影响了神学院的神学教育制度、方向与进路?神学院是否为了满足教会的需求而尽力栽培出“专业的”传道人?传道人也是否尽力地被塑造为“专业人士”?

笔者认为梁家麟博士亦提出了比专业知识更重要的——神学院没有教的课程:牧者心怀训练班、温柔导论、喜乐操练基本课程等。『总要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提前四12

回应 – 神学与电影的关系:彼此丰富的途径

笔者一口气读完这篇文章。让笔者觉得汗颜的是,文中所提及的电影,只有一部是笔者有看过的——《受难曲》。可悲的是,唯一一部看过的电影,也被梅氏评为『近乎掉进了色情的陷阱』。梅氏在本文里提供了判断电影优劣的四大准则——色情、宣传、琐碎,以及煽情。拥有以上元素之一的电影皆属『劣等』。此外,梅氏认为肥皂剧『无论从哪一个层面来看,都算不上是好的艺术』。笔者的回应如下:

  1. 梅氏希望基督徒可藉着影评,将基督教故事的价值观与世界的观点进行对话与交流;却依然活在自己主观的电影世界里,把电影分为优劣两个等级。笔者认为,若基督徒只对『优等』的电影作出评论,而把所谓『劣等』的电影置于一旁;这样的做法不单不能与世界对话,更会二分化地把基督徒与外界隔绝。
  2. 笔者要强调的并不是电影的『优劣』,而是该部电影有多『深入民心』。如果香港的基督徒电影评论从来不提及《黄飞鸿》、《警察故事》、《古惑仔》、《精装无敌追女仔》,以及《黑社会》等电影;只谈《甘地传》或《曾经深爱过》,这样影评很快就会被淘汰。基督徒若对所谓的『劣等』电影不闻不问,就不能发挥光盐的效应。
  3. 笔者认为若基督徒只对所谓『优等』的电影作出评论,实属锦上添花。在原本已经看来很有教育性以及启发性的电影,基督教的声音或许只是一个点缀品。反观,在作者所谓的『劣等』电影里,不是更需要基督教的价值观的介入吗?
  4. 梅氏挑战神学家研究华语电影,却抹去及批评华语电影界里最真实的生活写照:喜剧、动作、中国历史,那试问神学家必需朝什么方向走呢?梅氏在提倡研究华语电影的时候,甚至不提及一部华人或亚洲『出产』的电影,实在有欠妥当。唯一的 “华语片”《喜福会》亦是改编自出生于美国的华裔作家谭恩美(Amy Tan)的作品。让笔者惊讶的是,梅智理在香港那么多年,难道没有观赏过一部让他觉得是『优等』的电影?
  5. 由于课堂上已经积极地评论梅氏对『肥皂剧』之看法,笔者逐不在此赘述。笔者要关注的是,其实梅氏的焦点专注于电影,或许太过于狭窄。笔者认为或许还可以把视野扩张至比电影更深入民心的大众传播媒体(mass media)。如类似Survivor Series Game Show、香港流行的《美女厨房》,或Ben 10等(只是一些例子,大众传播媒体涉及的范围更广)。
梅氏不明白为什么他身边的人不喜欢《喜福会》。对笔者而言,如果今天某人邀请笔者看电影,一部是《吓到笑》,一部是《死囚168小时》。笔者肯定会选《吓到笑》,原因很简单:《死囚168小时》,『显』咯!